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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公告】教育部 110學年赴捷克高等教育機構短期進修/ 研究獎學金

教育部110學年赴捷克高等教育機構短期進修/研究獎學金

一、獎學金提供單位:捷克教育部

二、獎學金提供總名額:20名為期10個月獎學金(也可申請5個月)

三、獎學金提供:

  1. 免學費
  2. 具有碩士學位或同等學歷者,每月核予 9,500克朗,未具碩士學位或同等學歷者,每月核予9,000克朗,由受獎者之進修/研究系所發給。
  3. 可自費申請學生宿舍,惟須於申請表上註明。
  4. 在捷克研習期間之健康保險費用須自行負擔。

四、受獎期間:110年9月或10月(視擬進修/研究機構之開課表而定)起赴捷克高等教育機構進行5個月或10個月之進修/研究。

五、申請資格:

  1. 具中華民國國籍。
  2. 在校任一學期捷克語或英語成績80分以上或通過「各項英檢與CEFR架構對照表」(如附件1) B2級列之任一項測驗級/分數以上者。
  3. 以110年10月以前已取得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者為佳,惟大學三年級及四年級生、任教之研究員/教師亦可提出申請。
  4. 在該期間可以出國進修/研究(推薦前,請先確認及評估申請者赴捷之可行性,包括個人、家庭及役齡男性兵役問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等因素)。
  5. 經就讀學校向本部推薦,未經學校推薦程序之個別申請案,不予受理。

六、參加甄選應繳交文件:

  1. 下列資料 1 式 4 份,請依序排列,於左上角以釘書針裝訂,請勿使用其他裝訂方式:
    1. 甄選報名表 (附件 2)
    2. 捷克語或英語語文成績證明
    3. 在校學業成績單 (研究員、教師不須繳交)
    4. 個人經歷與傑出表現之說明或證書 (倘有)
    5. 以英語或捷語撰寫之讀書計畫 (不限字數)
    6. 以英語或捷語撰寫之自傳 (不限字數)
  2. 下列資料之清晰掃描 PDF 檔案傳送至教育部承辦人電子信箱;各文件須為捷克文或英文,請依序排列並備妥紙本 1 式 2 份,於左上角以釘書針裝訂,請勿使用其他裝訂方式:
    1. 獎學金 申請表 (附件 3) ,可進入下列所提網站下載 。請於表中述明所欲進修 研究之學校系所及領域,倘欲申請一個以上之學校系所,請於表中述明優先排序
    2. 履歷表
    3. 發表著作清單 (倘有,研究員/教師須繳交)
    4. 讀書/研究計畫
    5. 護照影本
    6. 推薦函 2 封 (研究員/教師不須繳交)
    7. 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研究員/教師不須繳交)
    8. 在校學業成績單影本 (研究員/教師不須繳交)
    9. 擬進修研究機構之邀請函 (僅研究員/教師須繳交)
  3. 上揭 2 種資料請一併備齊繳交。

七、甄選方式:

  1. 初選:即日起申請者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學校審核後擇優至多推薦3名於110年2月26日前函送渠等報名表件至本部。(靜宜大學校內申請截止日為 110年2月22日(一)17:00止)
  2. 複選:110年 3月中旬,由本部聘任委員所組成之面試委員會對學校所推薦符合資格者進行面試及書面審核,擇優錄取;面試原則以中英文進行。評審標準:
    • 書面資料:包括在校學業成績、個人經歷與傑出表現、在捷克讀書計畫、自傳等,占25分。
    • 人品與態度:包括儀表、禮貌、態度舉止、涵養等,占25分。
    • 言詞與表逹能力:包括思考與反應、言語表達、外文能力、邏輯概念等,占25分。
    • 學識與見解:學識及時事的見解,占25分。
  3. 甄選結果:110年3月底前由本部函知就讀學校。

八、其他應遵守事項:

  1. 申請人應以捷克政府認可之高等教育機構為申請進修/研究之對象,詳細名單請參考附件4
    • University of Pardubice 為靜宜大學捷克姊妹校!
    • Ostrava University in Ostrava 亦為靜宜大學姊妹校!
  2. 建議申請人得逕與欲申請進修/研究之系所聯繫,倘取得該系所進修/研究之許可或邀請函,將有助簡化及加速入學程序。僅研究員/教師須於申請時繳交邀請函。
  3. 進修/研究之期限或條件及語言要求,由所欲申請進修/研究之系所自行訂定,申請人是否被接受亦由所欲申請進修/研究之系所在捷克教育部獎學金計畫架構內自行決定。
  4. 獎學金詳細資訊請參考捷克教育部網站: http://www.msmt.cz/eu-and-international-affairs/scholarships-for-the-academic-year-2021-2022
  5. 考量赴捷短期進修/研究效益,且若捷克當地疫情持續,至捷國修習遠距線上課程/研究,染疫風險較停留國內高,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本獎學金保有延期、變更或中止之權利。
  6. 受獎者研習結束返國後一個月內,須將研習心得報告一篇寄教育部承辦人電子信箱:zoe0225@mail.moe.gov.tw。

 

有興趣的同學請遞交申請件至靜宜大學國際處-國際交流組 (主顧樓R315)

靜宜大學校內申請截止日為 110年2月22日(一)17:00止

若有其他疑問請來信洽詢:Ms. June Yang: juneyang@gm.p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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