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Youth」包含國際(International)和青年(Youth)之意,鼓勵中華民國18歲至35歲青年,積極參與全球國際組織及非政府組織會議、活動或計畫,於各領域代表青年或代表臺灣發聲,或於國際組織長期蹲點研習,提供青年國際參與能力,厚實國際視野,同時提升臺灣國際形象及能見度,特定本計畫「『iYouth Voice』青年國際發生及蹲點研習計畫」。
■ 補助對象:18歲至35歲中華民國籍青年。
■ 申請條件(以下二類別):
(一) 赴海外執行或在臺辦理可提升國際能見度之行動 :
國內依法設立之民間團體或大專院校函文申請;同一民間團體及大專院校,每年至多補助三案,以達資源公平分配效益。
參與或辦理國際論壇、會議、活動或計畫,如為在臺辦理者,參與國家應達3國以上(中國大陸及港澳地區除外)。
屬下列範疇者,不予補助:
藝文、音樂展演、展覽、參加國際節日及國際技藝比賽活動等。
海外志願服務、國際學術會議、研習營、學術講座、教育展、招生宣傳活動及校際間國際學術研討會、其他依教育部政策所認定之國際學術教育交流活動等。
(二) 赴海外蹲點研習:
國內依法設立之民間團體或大專院校函文申請;同一民間團體及大專院校,每年至多補助三案,以達資源公平分配效益。
赴海外(中國大陸及港澳地區除外)國際性及地區性非政府組織研習至少6週(42日)以上。
申請者自選議題,並應先自行與擬赴蹲點研習之組織聯繫,提出申請並獲同意接受前往蹲點研習後,取得研習同意證明文件據以申請補助。
屬下列範疇者,不予補助:
擬赴蹲點研習之組織,為提案團體之海外總部、海外其他分會、或海外辦公室等。
海外志願服務、修習學位或課程實習學分之一部分者。
■ 申請時間:
- 第一階段:執行期間為 1~12月者,於前一年度 1月31日前提出申請。
- 第二階段:執行期間為 5~12月者,於當年度 4月30日前提出申請。
- 第三階段:執行期間為 8~12月者,於當年度 7月31日前提出申請。
■ 補助額度及項目:
補助額度:
每案部分補助上限新臺幣 15萬元為原則。
受補助者,須自籌計畫總經費 20%以上,且須於行前投保旅遊平安險(赴海外計畫)或公共意外責任險(在臺辦理計畫)等相關保險。
補助項目:
赴海外執行:(1) 最直接航線往返經濟艙機票;(2) 簽證費;(3) 會議註冊費;(4) 旅遊平安保險費用;(5) 生活費,補助標準請詳閱經費申請表。
在臺辦理:(1) 公共意外責任保險;(2) 食宿費;(3) 場地費;(4) 器材租借費等。
經濟弱勢青年、原住民青年及新住民(子女)青年者,於原核定補助額度外,每名增加補助新臺幣 1萬元。
為經濟弱勢青年(含低收、中低收入戶)者,須提供身分證字號並檢附個人資料使用授權同意書。
為原住民青年者,須檢附具有原住民身分之戶籍謄本影本 1份。
為新住民(子女)青年者,須檢附戶籍謄本影本 1份(以戶政事務所提供「記事不省略」之戶籍謄本為主或新式戶口名簿,如有註記本人或父母已結婚登記並載明本人或父母一方外籍配偶之原生國籍)。
■ 申請方式、審查作業原則及其他注意事項,煩請參閱「iYouth Voice青年國際發聲及蹲點研習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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