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公告】教育部辦理 110年歐盟獎學金甄試 Erasmus+ Mundus

Erasmus

110年教育部歐盟獎學金甄試簡章

一、獎學金設置: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為贊助歐盟執委會文教總署「新伊拉斯莫斯計畫」 (Erasmus+ Programme),鼓勵我國優秀學生積極參與該計畫碩士課程,培養國際視野、提昇國家競爭力,與「新伊拉斯莫斯計畫」協調處合作設置「教育部歐盟獎學金」(以下簡稱本獎學金)。

二、獎助金額及年限:1 萬 2,000 歐元,1 年。

三、獎助名額:8 至 10 名(視實際報名及審查結果而定)。

四、申請對象:具歐盟執委會文教總署 2021-2022學年「新伊拉斯莫斯計畫」聯合碩士課程獎學金(Erasmus Mundus Joint Master Degrees Scholarships)備取生資格者

五、甄試資格:符合下列各項資格者,始得參加面試:

  1. 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2. 具歐盟執委會文教總署 2021-2022 學年「新伊拉斯莫斯計畫」聯合碩士課程獎學金備取生資格者;或截至本獎學金甄試申請報名截止日(110年6月29日),尚未取得2021-2022 學年「新伊拉斯莫斯計畫」聯合碩士課程獎學金備取通知,但能提出已申請且所申請課程項目尚未公布甄選結果證明者;需檢附暫准面試切結書(附件2),倘日後經駐歐盟兼駐比利時教育組查證未列入備取名單,則面試成績無效,自動喪失錄取資格。
  3. 學歷資格符合下列之一者:
    1. 在國內公立或已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 國外大專校院畢業者,依「大學辦理國外歷採認法」規定辦理。
    3. 大陸、港澳地區大專校院畢業者,應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香港澳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規定辦理。
  4. 未曾獲得「新伊拉斯莫斯計畫」或「伊拉斯莫斯世界計畫」碩/博士課程獎學金。
  5. 未曾領取政府預算提供留學獎助金累計逾 4 年以上者。如同時或先後獲政府預算所提供之 2 種以上出國獎補助金,僅得領取其中一項獎補助金。已取得非政府預算之其他留學獎助金者,請於報名表註明。
  6. 申請歐盟執委會文教總署2021-2022學年「新伊拉斯莫斯計畫」碩士課程獎學金之我國學生正取者,不得請領本獎學金。

六、報名日期、方式及程序:

  1. 申請人應依照歐盟執委會文教總署 2021-2022學年「新伊拉斯莫斯計畫」聯合碩士課程獎學金日程,自行向各課程主辦大學提出獎學金申請。
  2. 網路報名期間:
    • 110年6月1日(星期二)上午8:30起至110年6月29日(星期二)中午12:00止,屆時報名系統將自動關閉,逾時無法報名及上傳資料,請自行掌控報名時間。
  3. 報名方式及程序:
    • 一律採線上填寫報名表,申請人須於報名截止時間110年6月29日(星期二)中午12:00 前完成於線上填寫資料、繳費及上傳報名應繳交書件PDF 檔(包括繳費收據)至報名系統。
    • 請至教育部歐盟獎學金甄試線上報名資訊網(https://www.scholarship.moe.gov.tw/eu) 進行網路報名,【網路報名系統操作問題請洽(02) 2920-5589 分機 19,pa2@jesda.com.tw;其他報名問題,請洽(02) 7736-5736,peggy1221@mail.moe.gov.tw】。
    • 填寫報名資料前,請先詳細閱讀本簡章相關規定。
  4. 報名費:
    • 收費標準:新臺幣 1,000 元整
    • 報名費優待:申請者持有各該直轄市、縣(市)政府開立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非清寒證明),得免繳報名費;經審查不符資格者,應於限期內補繳報名費,否則不予受理。
    • 繳費方式:請於本獎學金報名系統網頁列印專用繳費單(每位申請人各有不同專用條碼,不得使用他人之繳費單繳費)並選擇下列任一方式繳費:自動櫃員機(ATM)轉帳繳費、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臨櫃繳費(免手續費)、及網路銀行轉帳繳費(手續費依各銀行規定)。
    • 繳費收據上傳:以前述方式完成繳費後,應確認交易明細顯示繳費成功,儲存或列印相關頁面,將收據或交易成功頁面截圖上傳至報名系統,收據正本請自行收存;或上傳所屬直轄市、縣(市)政府開立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 退費規定:經本部受理報名後,申請人所繳交報名費,一概不予退還,未獲本部受理報名者,其報名費依行政作業程序,並扣除手續費及郵資新臺幣60 元後,退還剩餘報名費。

七、報名應繳交書件(電子上傳):

  1. 報名表:請至教育部歐盟獎學金甄試線上報名資訊網(https://www.scholarship.moe.gov.tw/eu) 進行網路報名,報名表填寫完成後下載並列印出紙本,親自簽名或蓋章後上傳報名系統。
  2. 暫准報名切結書:請填妥本簡章第7頁(附件2)並親自簽名或蓋章後上傳報名系統。
  3. 繳費收據掃描檔(或轉帳成功畫面截圖 PDF檔);或直轄市、縣(市)政府開立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非清寒證明)。
  4. 歐盟執委會文教總署2021-2022學年「新伊拉斯莫斯計畫」聯合碩士課程獎學金備取生資格通知證明文件;或所申請課程尚未公布甄選結果證明。
  5. 符合本簡章第伍點第三款報名資格之學歷證明文件(繳交國外大學校院系所畢業證件者,如已有國外學歷驗證屬實之文件,應一併繳交);應屆畢業者,應提供由校方開立110年7月31日前可畢業之證明文件(面試時應出示學位證書正本)。
  6. 學士班成績單(其上應載明修課期間、所修課程名稱、完成學分及所修課程之成績)。
  7. 履歷表(含相關經歷資料及個人傑出表現,如獲獎及表揚紀錄等)。
  8. 研修計畫書:以英文撰寫,概述擬修課程、背景、目的、選習課程、研習重點方向、預定進度、畢業後之規劃等(2,000字內)。
  9. 相關外國語言能力證明。
  10. 其他申請2021-2022學年「新伊拉斯莫斯計畫」碩士課程獎學金所繳交之文件全份。

八、面試通知:

  1. 面試通知單:110年 7 月下旬,本部寄送面試通知單予經本部審查符合申請資格者。
  2. 面試時間:110年 8 月上旬。

九、公布獲獎名單:110年 8 月中旬(公布在本部網站)

※相關時程,教育部得因重大特殊狀況予以彈性調整。

十、甄選標準(含評分項目及配分):

  1. 面試方式:採中外文面試,須由本人親自參加 (實際面試時間、地點及方式將另行通知。)
  2. 依成績評選最多 10 名正取生及若干名備取生。
    • 人品與態度(包括儀表、禮貌、態度舉止、涵養等):占 15 分。
    • 言辭與表達(包括思考與反應、語言表達、外語能力、邏輯概念等):占 25 分。
    • 專業知識與見解(包括專業知能、研究領域新觀念、相關法令規章、時事問題、學成返國對社會、國家之貢獻等):占 30 分。
    • 書面送審資料(包括研究計畫書、在學成績、個人經歷與傑出表現等):占 30 分。

十一、獎學金核發:

  1. 錄取生應於公告錄取後3個月內註冊成為本部建置「海外人才經驗分享及國際連結計畫」官方網站(TaiwanGPS,網址:https://twgps.moe.edu.tw)之學人會員及TaiwanGPS臉書(Facebook)社群,踴躍參與該計畫辦理之網路或實體活動,分享國外留學經驗,與國內互動保持連結。
  2. 錄取生應於出國修讀學位前,聯繫本部承辦人(peggy1221@mail.moe.gov.tw)確認出國日期,並於抵達國外大學入學後40日內,檢附抵達留學國報到書(附件3)、入學註冊證明、護照基本資料頁、入境留學國日期戳記頁、本部海外人才經驗分享及國際連結計畫官方網站之學人會員註冊證明等文件,寄送至我國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教育組辦理報到,報到書等資料由該組留存管理並報本部備查。
  3. 錄取生應於報到後第 8 個月,檢附獎學金申領書(附件 4)、在學證明、指導教授評量信函、領款收據(附件 5)及心得報告單(附件 6)等文件,寄送我國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教育組辦理獎學金申領(如當年 9 月抵達留學國辦理報到,申領獎學金為次年4 月),並由該組收訖申領書件後,報請本部核撥獎學金 1 萬 2,000 歐元。獎學金將由本部逕核撥至獲獎生指定國內或國外銀行歐元帳戶(帳戶存入款手續費由獲獎生支付,本部支付匯出郵電手續費);但如申領書件未備齊,則由該組於30日內通知受獎生補繳完成後,始得核發獎學金。所交心得報告,本部得擇要適時發布在本部網站,作為經歷分享,並鼓勵學子報名申請本獎學金

十二、注意事項:

  1. 獲選二項以上碩士課程者,僅得擇一課程報名。
  2. 本獎學金甄試申請者,倘日後經駐歐盟兼駐比利時教育組查證未獲備取生資格,則面試成績無效,自動喪失錄取資格。
  3. 本項獎學金之獲獎生如成為歐盟「新伊拉斯莫斯計畫」碩士課程獎學金之正式獲獎生者,不得請領本獎學金。
  4. 通過本部甄試獲錄取且符合 2021-2022 學年「新伊拉斯莫斯計畫」碩士課程獎學金規定之資格者,始取得本獎學金正式受獎資格。
  5. 本獎學金甄試錄取學生,須依其申請本獎學金報名表上所填寫擬就讀課程及主辦大學等資料,於 110年12月31日前自行辦理入學申請,始取得本獎學金正式獲獎資格。
  6. 經查明所繳交之文件,如有虛偽不實或不合申請資格者,依下列規定辦理:
    • 錄取者,喪失錄取資格。
    • 已領取獎助者,喪失獎助資格,獎助款須全額繳還本部。
  7. 放棄獎學金資格者,請於 110年9月30日前填妥「教育部歐盟獎學金放棄聲明書」 (附件 7),寄送我國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教育組或本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海外留學科辦理,以免影響備取生遞補權益。
  8. 如有正取生放棄本獎學金資格,則由本部逕依備取生優先順位,正式發函通知遞補本獎學金獲獎資格。
  9. 報名相關文件不全者,恕不受理報名,文件亦不退回。所繳交報名文件及面試時所繳交資料一概不予退還;未錄取者之報名資料將於報名次年度銷毀。
  10. 其他所涉權利義務等,如有未盡事宜,由本部召開審查會議決定之。

 

有關歐盟「新伊拉斯莫斯計畫」碩士課程獎學金相關資訊,可參閱歐盟網站: https://ec.europa.eu/programmes/erasmus- plus/opportunities/individuals/students/erasmus-mundus-joint-master-degrees_en

再次提醒:
一律採線上填寫報名表,申請人須於報名截止時間110年6月29日(星期二)中午12:00 前完成於線上填寫資料、繳費及上傳報名應繳交書件PDF 檔(包括繳費收據)至報名系統。